安全生产(实验、习、训)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护教师、学生和学校财产免受损失,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程序。
当学校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启动下列工作程序:
事故现场第一目击者或在场者为汇报及现场保护第一责任人。
当发现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马上做到:
立即切断电源(或危险源),停止运行相关设备;
第一时间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简要说明事故情况;
组织人员保护现场。
对伤者实施简单处理,必要包扎。必要时立即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
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应即刻做到:
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险;
迅速调用车辆,将伤者迅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事故经过。
学校接到报告后,应成立事故处理应急小组,分管校长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应急处理小组主要成员,在校长的领导下,依据职责范围各司其职。
事故处理应急小组要调查事故原因,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在全面调查、取证、核实等基础上,对事故做出结论,并对有关当事人做出处理,必要时向全校进行通报。
举一反三、亡羊补牢,在全校组织安全生产(实验、习、训)大检查、大教育,排除各种安全生产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