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习、训)室安全工作守则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的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
每个实验(习、训)室设有管理员,负责检查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及时防范和制止各类安全隐患;各实验(习、训)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实习实训处处长对本处安全工作负责。
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触电、防幅射、防污染等。
安全设施必须配备齐全,固定存放位置,专物专用,定期检查。
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必须专人使用和维护,运行时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操作规程。
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水源、电源、气源等情况,消灭火种,关好门窗。
实践教学场所严禁吸烟,食品、饮料不得进入实验(习、训)室。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