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者:实习实训处发布时间:2020-09-09浏览次数:191

为保证实验正常进行,培养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实验习惯,特制定本实验守则。

  1 .学生应在课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验,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实验时间若要更动,须经实验室同意。

  2 .学生在每次实验前对排定要做的实验应进行预习,在预习的基础上,作预习报告。

  3 .进入实验室后,应将预习报告放在桌上由教师检查,并回答教师的提问,经过教师检查认为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验。

  4 .实验时,应携带必要的物品,如文具、计算器和草稿纸等。对于需要作图的实验应事先准备毫米方格纸和铅笔。

  5 .进入实验室后,根据仪器清单核对自己使用的仪器有否缺少或损坏。发现有问题,应向教师或实验室管理员提出。未列入清单的仪器,向管理员借用,实验完毕后及时归还。

  6 .实验前应细心观察仪器构造,操作时动作应谨慎细心,严格遵守各种仪器仪表的操作规则及注意事项,尤其是电学实验,线路接好后,先经教师或实验室工作人员检查,经许可后才可接通电源,以免发生以外。

  7 .实验完毕应将实验数据交给教师检查,实验合格者,教师予以签字通过。余下时间在实验室内进行实验计算与做作业题,待下课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实验不合格或请假缺课的学生,由指导教师登记,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补做。

  8 .实验时,应注意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实验完毕,应将仪器、桌椅恢复原状,放置整齐。

  9 .如有仪器损坏,应及时报告教师或实验室工作人员,并填写损坏单,说明损坏原因,赔偿办法根据学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