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关于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意见
上师天华实(2014)1号
一、总则
为坚持“专、通、雅”协调发展,培养富有竞争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技术人才,适应上海及长三角地区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我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在完善理论教学体系的同时,必须适时调整、充实实践教学体系,并处理好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之间的关系。建立起基本操作于基本理论相接合,传统工艺与现代技术相接合,技能训练和素质教育相接合,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主的新型实践教学体系。在实践教学方面形成特色;强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为实施和开展实践教学创造条件。为此,特提出关于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和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意见。
二、实践教学体系及其主要环节
1. 实践教学体系的组成
(1)实践教学的培养目标。明确实践教学培养目标,加强实践教学和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在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中要明确规定学生在四年学习中应取得的本专业相关的能力和技能证书。
(2)实践教学计划。在制定各专业培养方案时要根据教学规律,科学、合理、系统的安排各实践教学环节,对某些实践教学环节,因推行由“理论→实践→理论→实践”交替的式教学模式,有条件时推选“工学交替”的实践教学模式。
要针对实践教学培养目标,合理确定实践教学学时数。我校理工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学时数不得少于总学时数的25%,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学时数不得少于总学时数的20%,单独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控制在40周内。
(3)实践教学的组织和实施。为强化实践教学,各二级学院在学校实习实训处的指导下,必须有专人在二级学院主管实践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其予以组织和实施。
(4)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基地要有校内和校外两方面组成,要遵循节约成本的原则,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的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各二级学院对新建、改建校内的实践教学基地因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形成建设方案,并报告给学校实习实训处进行审核批准。
(5)实践教学教材。在建设实践教学基地的同时二级学院必须同步规划实践教学的文档,做到建好一批实践教学基地,完成一批实践教学文档,且教学文档必须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指导书等。
(6)实践教学师资。指导实践教学的教师不仅要有相当的理论知识,更要具有丰富的工程应用实践的技能和经验,能解决学生在实践教学中遇到的各种疑难杂症。学校要建立“双师型”教师的评定和优惠政策,二级学院要鼓励专业教师提高实践能力和技能,努力打造一支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7)实践教学质量。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实践教学的考核制度,学校实习实训处每学期至少要进行一次教学检查,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各二级学院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通过培训或竞赛取得相应的技能证书。
2.实践教学的主要环节
(1)社会实践环节,有入学教育、公益劳动、两课/文化素质课实践和军训等。
(2)实验教学环节,有验证性、演示性、综合性和设计性的实验等。
(3)课程设计(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
(4)实训、实习环节。实践教学的主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工程意识和创新精神。
三、实践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学校的“实践教学委员会”是实践教学组织与实施的领导机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审核全校实践教学方面的文件和教材(计划、大纲和指导书等);
(2)规划、建设校内实践教学基地,联系、落实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3)制定、落实专业教师实践能力和技能的培训计划;
(4)制定、完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体系;
(5)了解企业制造技术和管理技术发展情况,收集企业对人才能力的需求规格;
(6)积极探索“工学交替”的实践教学模式。
2.学校实习实训处是“实践教学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校实践教学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职能;
3.实践教学培养目标和计划由各二级学院制定,贯串于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计划由学校教务处安排落实;
4.社会实践环节由学生所在各二级学院和学保处共同组织实施;
5.课程设计(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组织与实施以学生所在各二级学院为主,教务处配合;
6.校内基础课实验、实训和实习由实习实训处组织实施,学生所在各二级学院和教务处配合;专业课实验、校外实习由学生所在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实习实训处和教务处配合。
四、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
教师是学校教育的核心,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工作的重要部分,加强实践教师队伍特别是“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乃是应用型本科学校的重要任务。
1.实践教学师资主要是指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主要有实验指导教师、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和校外实习带队教师等;
2.对单独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以确保实践教学正常、有序、保质、保量完成;
3.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必须具有相近专业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二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者专科毕业,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以上技术等级。录用须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测试,能胜任实践教学的指导工作;
4.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职称或技能的考评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合格通过者,学校予以认可、聘用,享受相应的待遇;
5.重视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培养与培训,鼓励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参加各种理论和技能的进修、深造,鼓励教师深入社会进行实践活动,深入企业参与生产、设计、管理和科研活动;
6.为切实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技能),学校将制订“专业教师实践能力(技能)培训计划”,规定本校专职的专业教师必须在规定年限内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政府有关部门考核和发放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否则学院将不再在下一轮聘用;
7.为鼓励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指导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更好地为教学和学生服务,学校将制定“实验(训、习)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五、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
实践教学基地是应用型本科院校实施实践教学的主要场所,是应用性人才培养的关键和核心,它是学生岗位专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培训和训练的重要场地,同时也是学生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熏陶中心。要加强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建立稳固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
(一)校内实践教学基地
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在实践教学方面具有随意性、方便性、显效性的优势,要根据专业教学的需要,适时建设一批利用率高、体现当今制造技术和管理技术前沿水平的实验实训实习基地。要规范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程序和方法,以有利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系统布局;有利于建设高水准的实践教学基地;有利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利于“双师型”或“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的形成。
校内实验(训、习)基地建设项目一般由专业大类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建设要求,经过项目立项、论证审批、建设和验收四大程序完成建设。
1.校内实验(训、习)基地建设的申请
项目申请一般由实验(训、习)模块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经校“实践教学委员会”同意,进行项目立项,并确定项目立项人(一般为专业主任)及其成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方案(含整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填写《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主要内容有立项依据(项目建设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建设目标、建设进度、参与项目建设人员情况、项目完成后预期的效益分析(能开出的实验、实训和实习项目,使用对象及每年使用人周数,社会效益)、空间布局及装饰要求、经费预算、主要设备明细表和有关论证审批意见等。
在校内实验(训、习)基地建设项目方案的报告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实用的原则 校内实验(训、习)基地必须实用,必须紧贴地方经济发展重点,体现实践能力和技能培养的特点,为各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服务,避免追求场地配套上的华而不实,以最大限度地用好有限的资源、经费;。
(2)综合的原则 实验(训、习)基地的建设不能走以前普通高校按课程设置实验室的老路,要按专业大类、专业能力和技能的培养主线,形成系列,适用性要强,能进行多学科的综合实验(训、习),相关专业尽可能通用,以发挥综合利用的优势;
(3)先进的原则 紧跟时代发展前沿的综合性职业技能训练项目,体现新技术、新工艺,瞄准实际应用性人才缺乏的高技术含量和新技术职业的岗位,在技术要求上具有专业领域的先进性,适当考虑超前性;
(4)体现真实职业环境的原则 尽可能贴近生产和服务一线,努力体现真实的职业环境,让学生在一个接近真实的职业环境下,按照未来专业岗位(群)对基本实践能力或技能的要求,得到实际的训练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5)可持续的原则 对资金投入量大、需分步实施、跨年度的实验(训、习)基地建设项目,应先整体规划,后逐步到位;既满足当前的教学需要,又为以后专业发展和技术升级留有空间;
(6)开放的原则 在环境和总体设计上要有社会开放性,不仅可以为校内学生提供实验(训、习),而且能承担各级各类社会职业技能的培训任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多方位服务,成为对外交流的窗口和对外服务的基地。
2.校内实验(训、习)基地建设项目的论证和审批
对项目立项人提交的《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项目论证。校外专家尽可能由企业、高校和有关职业技能培训或鉴定部门的资深人员担任;校内邀请教务处、有关二级学院、实习实训处和资产设备处等人员参加。论证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1)该实验(训、习)基地是否针对专业教学和培养目标实现的需要,建成后的利用率如何,投入产出比如何;
(2)该实验(训、习)基地所能开展的主要实验(训、习)项目有多少,是否贴近地方经济发展重点、产业导向,培养的人才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
(3)该实验(训、习)基地建成后在本市乃至全国是否具有领先性、代表性;
(4)该实验(训、习)基地的建设方案中是否体现了校内实验(训、习)基地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真实职业环境的差距有多大;
(5)实验(训、习)基地的设备和软件是否和企业的实际应用相吻合,差距有多大;
(6)在设备设施投入的同时是否考虑实验(训、习)基地的环境布置和衬托。
对经过论证、通过,并经修改、优化的校内实验(训、习)基地建设项目及方案,最后由校长审批同意,分发有关职能部门。
3.校内实验(训、习)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建设阶段
在建设过程中应以项目立项人及其成员为主,学校资产设备处和实习实训处参与,协同配合,做好监督和保障工作。此过程主要工作有:
(1)对内外发布商品或服务采购信息,进行设备、场地改建招标工作,通过几轮比较、实地考察和以往业绩的评价,确定设备供应和场地改建承揽单位;
(2)对场地进行改造、装修;
(3)设备安装;
(4)设备、软件调试,并提供测试数据报告;
(5)项目立项人等编写或完善实践教学文件(大纲、指导书、考核办法等);
(6)实训基地环境、氛围的设计、布置;
(7)准备验收材料。
4.校内实验(训、习)基地建设项目的验收
项目完成或项目中某一独立环节完成、且试运行一段时间后,由项目立项人向学校实践教学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
项目验收包括场地设备验收、功能验收和资料验收。
场地设备验收主要从硬件上检查场地的改造、装修和设备的选择、型号、规格、数量、安装是否达到立项书和合同的要求。
功能验收主要检查是否达到项目建设目标和预期的实验(训、习)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逐项或挑选演示实验(训、习)项目,采取一票否决制即只要有某一项预期实现的实验(训、习)项目没有成功,功能验收就不合格。
资料验收时必须提供:
(1)验收申请、项目建设总结;
(2)项目申请书;
(3)所有合同和资金使用情况表;
(4)项目能进行的实验、实训、实习课题清单;
(5)项目能进行的实验、实训、实习课题的大纲、指导书;
(6)项目能进行的实验、实训、实习课题的实测报告。
验收合格后,将上述材料归档,项目整体移交实习实训处管理。
(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1.校外实践教学更具有真实性、实用性。要在社会上选择一些相关的公司、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各二级学院至少要有3-5个校外实习基地。鉴于目前公司、企业的市场性经营性质,应改变校外实践教学的方式和内容,努力推行“内低、外高”,“内技能、外技术”的实践教学模式。
2.积极探索“工学交替”的实践教学模式。以点到面,有条件时,可先让部分学生试行,以期探索方式、积累经验。
3.积极联系和利用市公共实训基地资源,有计划的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前往实训或实习。
六、实践教学质量的评价
1.要建立和完善与理论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并重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充分反映教师和学生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技能,客观评价在实践教学方面“教和学”的效果。
(1)“教”的方面。主要是对指导教师在实践教学中教学效果的评价,旨在鼓励和推动教师重视实践教学。
评价的主要依据为:教师在实践教学全过程的教学组织工作,如备课、课前准备、讲解示范、巡视指导和课后总结;教学文档是否齐全,如实验(训、习)大纲、实验(训、习)计划、实验(训、习)指导书和学生指导记录和成绩评定等;教师在企业实习时间的长短,技能证书获得情况,指导学生参加技能鉴定合格率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大赛获奖情况等。
(2)“学”的方面:主要是对学生实践教学中学习效果的评价,旨在促进学生重视实践教学,提高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学习愿望。
评价的主要依据为: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学习态度和学习兴趣;各类技能考证的参与度和各类大赛参赛的积极性,获得职业技能或岗位资格证书的数量,参赛获奖情况,实验实训课程报告成绩或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等。
需要指出的是,衡量实践教学的效果,主要应从学生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来考察,以毕业生就业率为最终标准。
2.对单独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要单独计成绩,作为学生升留级或毕业的依据。
七.本意见自2014年10月起实行,由实习实训处负责解释。
实习实训处
2014年10月